治安科是在保卫处领导下,负责校园治安、消防和稳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处理校区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
二、在学院综治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建立重点要害部位档案。
三、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的配备维修、检查工作,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积极开展消防教育,建立消防制度,制定灭火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完善防火档案。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
四、负责门卫管理和出入人员携带物品的验证检查工作。五、负责校内治安巡逻和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保密工作。
七、负责学院重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