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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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责

党委保卫部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学院管理制度,负责学校政保安全、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生活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环境,其工作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情况。

二、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搞好“四防”工作。

三、负责全校政保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和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负责校内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监督,指导全校消防工作。承担校内各类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的管理、维修、更新、保养等工作。

五、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在校内发生和涉及学校师生的刑事治安等各类案件,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和协调处理校内治安纠纷。

六、负责校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各类车辆管理。

七、负责门卫管理和校园治安巡逻工作,承担学院重点要害部位以及学校重大活动、重要外宾和上级首长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做好师生户籍、身份证管理,暂住人口管理及重点人员帮、教、管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